农村生态护林员职责_护林员职责

护林员是指巡护森林的人员。其职责是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管理,及时报告火情,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护林员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处理;发生森林火灾,协助办案机关查处火灾案件。

护林员基本要求和标准有:

1、要身体健康。

2、要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3、有一定农村工作基础和管理经验,因为护林员负有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及时阻止破坏森林资源等责任。

4、要有相当的护林防火、安全防范专业技术。

5、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因为护林员工作直接关系到其所管护范围内森林资源的安全。

护林员队伍建设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护林员要进一步增强自身工作职责的使命感和光荣感,担负起护林防火工作的职责;二是护林员要当好“四员”:即:林木资源的守护员,林情上达的信息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案件查处的助理员。三是加强管理,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护林员队伍。乡镇街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要有考核记录,并作为发放补贴和续聘的主要依据。尽快制作完成本地区森林资源图,划出每名护林员的责任区,护林员护林要填写护林记实手册。同时要抓好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年终将对优秀护林员进行表彰。护林员的考核问题。各县(市、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护林员的考核办法,每年定期对护林员进行考核,对照护林员管护职责,对没有履行管护职责情节轻微的,按比例扣发护林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法律依据:《护林员履行防火责任的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办法》明确,按照“就地就近、择优选优”的原则,县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乡镇政府选聘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身体条件好、有一定文化基础且年龄在18岁至60岁之间,能胜任巡护工作的人员作为护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