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_规章制度的格式
1.法律文件中规章是什么意思
2.如何快速区分法律法规和规章
3.什么是规程 什么是章程 什么是规章 什么是制度
4.法规与规章的区别是什么?
5.规章制度是什么意思
6.名词解释规章
法律分析:规章包括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所在地的市以及设区市的人民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院各部委制定的称为部门行政规章,其余的称为地方行政规章。
法律依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七条: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第八条:规章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一般不分章、节。
第九条:涉及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制定规章的,院有关部门应当联合制定规章。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院有关部门单独制定的规章无效。
法律文件中规章是什么意思
法律、法规、规章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
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从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属于广义上的法律,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它们之间在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上存在明显的差别。
一、法律
从狭义上讲,法律仅指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立法机关是哪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一般都会用“法”字来命名,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
二、法规
法规包括两种: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由院制定颁布,行政法规往往会用“条例”、“规则”、“办法”、“细则”等来命名,比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2、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地方性法规往往也会用“条例”、“办法”等来命名,比如《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等。
三、规章
规章包括两种:院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1、院部门规章
院部门规章由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院部门规章通常也会用“办法”、“决定”等来命名,比如《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
2、地方规章
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以及较大的市(如省会)的人民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地方规章一般用“办法”、“规定”来命名,不能用“条例”。
这些规范性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是怎样的?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2、院部门规章VS地方性法规 二者效力无高下之分
3、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规章
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制定的规章VS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 二者效力无高下之分 。
如何快速区分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章是指国家或组织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系列规定,其目的是保护公民的权益并维护社会秩序。规章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约束和引导人们的行为,确保社会各个方面的正常运作。
根据不同的制定者和调整协商方式,规章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不同的类型。其在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也不同,法律、宪法等属于最高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定属于二级法律,司法解释等属于程序法律。
规章制定和修改程序根据其类型和适用范围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通常会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法律审查、政治协商等多种方式来确保其合法化和合理化。制定和修改规章的机构需按照已有的程序和法定权限操作,以确保规章制定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什么是规程 什么是章程 什么是规章 什么是制度
区别: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1、制定者不一样:法律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是院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制定的;规章是院部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及地方制定的,在其权限内制定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件,称为“部门规章”。
2、效力不一样:法律的级别是最高的,其次是法规,然后再到部门规章。
3、含义概念不一样。
(一)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泛指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二)法规是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
(三)规章是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活动和有关人员行为,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实施的、具有行政约束力和道德行为准则的规范性文书的总称。
法律法规的作用
1、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
2、法律法规具有预防作用。对于法律法规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
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严格及时有效的执法也可以警示人们,未违法,违法必受罚,受罚不可变通也。
这样可以在每一个人的心底上建立起一道坚不可摧的思想行为防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收到欲方则方,欲圆则圆的良好的规范效果。
3、法律法规的校正作用。也称之为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4、法律法规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和文明程度。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则是一个高度秩序、高度稳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会。这也是法制的最终目的和最根本性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法规与规章的区别是什么?
规程:简单说就是“规则+流程”。因此规程可以定义为:将工作程序贯穿一定的标准、要求和规定。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规章:是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活动和有关人员行为,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实施的、具有行政约束力和道德行为准则的规范性文书的总称。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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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其章程必须载明下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等事项。而规章制度一般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行政制度、业务制度、网络制度、审计制度。
2、约束的对象不同公司章程约束对象主要是: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规章制度约束对象主要是:公司的普通劳动者。
3、制定修改程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转发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首页。
规章制度是什么意思
一、概念不同
1、法规即法的规范,是国家或地方立法机关、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领导和管理,依照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性的规范性文书的总称。
2、规章即规章制度,是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活动和有关人员的行为,依照法律和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具有行政约束力和道德行为准则的规范性文书的总称。
二、类别文种不同
1、法规按制发主体的不同,分为全国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三类。常用文种是条例、规定、办法。规章按性质内容的不同,分为行政规章、组织规章、业务规章和一般规章四类。
2、行政规章常用规定、办法、细则等文种;组织规章常用文种是章程;业务规章常用文种多为章程;一般规章常用文种为规定、办法、细则、制度、规则、规程、准则、守则、公约、须知等。
三、制发主体不同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称全国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在市和单列市人大制定的法规称地方法规;院制定的法规称行政法规。
2、行政规章由院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在市和单列市人民制定;组织规章由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制定;企业可制定业务规章;所有机关、团体、单位均可制定一般规章。
四、制发程序不同
1、全国性法规须经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方能发布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法规,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院备案;省、自治区人民所在市及单列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法规,须经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院备案。
2、行政法规须经院常委会议审议或院总理审批,由院或院授权各主管部门发布。行政规章须经行政会议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发布实施;组织规章、业务规章、一般规章也要经会议讨论通过,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发。
名词解释规章
规章制度是一个由“规章”和“制度”两个词组成的汉语词组,它的意思是指一系列的规定、条例和制度,用来规范和约束某个组织、机构或者团体的行为和管理。规章制度是现代社会中各个领域都必须遵守的基本法规,对于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现代社会中各个组织、机构和团体管理的基础,它们可以规范每个人的行为和管理,使得各个领域的活动能够有序进行。例如,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和管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规范学生的行为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在管理中,规章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规范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治理的完善。
在现代社会中,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例如,制定规章制度需要依据法律和法规,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审批和公示等程序;实施规章制度需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裁和处罚。这些程序和规则可以保证规章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能够更好地发挥规章制度的作用。
总之,规章制度是一个由“规章”和“制度”两个词组成的汉语词组,它的意思是指一系列的规定、条例和制度,用来规范和约束某个组织、机构或者团体的行为和管理。规章制度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规范各个领域的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治理的完善。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及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扩展资料:
规章按其性质、内容,可分为行政规章、组织规章、业务规章和一般规章。
1、行政规章。按作者及其权限,可分两类:
(1)院部门规章。是由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章。
(2)地方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和自治区所在市和经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制定的规章。
行政规章常用规定、办法、细则等文种。
2、组织规章。是指对一个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原则、成员及其权利义务、机构及职权、活动及纪律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组织规章的常用文种是章程。
3、业务规章。是指对专项业务的性质、内容、范围及其运作规范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业务规章的常用文种为章程。
4、一般规章。一般规章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和活动,在其职权内制发的规章。这类规章便是通常所说的规章制度。一般规章的常用文种有规定、办法、准则、细则、制度、规程、守则、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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