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怎么办_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有效期几年
2.前期物业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几年
3.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特征?
4.买房为什么要签前期物业协议
5.买房过程中最易被忽视的前期物业合同
6.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会被要求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合同期限是几年在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要由双方协商而定,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前期物业管理委托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顾问管理。开发建设单位自行组织人员负责物业管理运作,同时聘请专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管理运作提供顾问指导。
2、合作管理。开发建设单位与专业管理企业合作组成管理机构,负责物业的管理运作,管理机构一般由专业管理企业委托人员主持工作。
3、全权委托管理。开发建设单位全权委托专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管理,他们不参与任何实际的管理运作。了解双方的合作意向,确定合适的委托方式,是前期物业管理权委托成功的前提。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用书面形式。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有效期几年
业委会成立前期物业合同没有效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果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小区业委会成立流程如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
11、业主委员会凭《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综上所述,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果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前期物业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几年
法律分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来说,期限不超过3年。而且在物业项目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委会之后,该合同无论是否到期,都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另行签署正式物业管理合同。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是多久
1、前期物业合同期限是几年在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要由双方协商而定,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山汪由建设单位仿知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办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的处理方式如下: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解除合同就可以。后期再次逗大仔签订新的物业合同的时候是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的,因为对于物业公司,业主是有选择的权利的;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需要将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买房为什么要签前期物业协议
现实问题
郑先生购买了某商品房后,得知该商品房所在的小区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他不明白,到底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呢?
律师解答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的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过渡性。即:一旦业主大会成立或者全体业主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发生效力,就意味着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结束。
第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第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要式合同,即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买房过程中最易被忽视的前期物业合同
法律分析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一般来说也就是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指定的,如果是这样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可以自行寻找物业管理公司,当业主与寻找到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后,同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关系自动终止。也就是说业主可以不理睬现在的物业公司而自行确定。如果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也就是说当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时,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职责。当业主找到合适物业公司时只要小区2/3以上业主同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那么与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合约关系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会被要求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选定房子签合同的时候你会发现有一堆要签字的,其中包括前期物业合同和临时规约,那么,究竟前期物业合同有什么用处,小编现在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概念
通常状况下,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但是,在物业建成之后、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就需要进行物业管理活动,由于此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不可能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因此,为了避免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现物业管理的真空,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地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在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称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到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到业主。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从建设到管理关键环节的顺利衔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以下特征: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这是因为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首次业主大会尚未召开,业主还不能形成统一意志来决定如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而此时已有实施物业管理的现实必要。为了维护正常的物业秩序,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常情况下,在房屋买受人签署的临时管理规约中,明确了建设单位代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而且由于建设单位作为物业的初始业主,自然享有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优先权,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和建设单位的初始物权,构成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法理依据。
前期物业的期限,是指从首户业主入住起,至全体业主与开发商完成物业公用部分交接为止。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过渡性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仅存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的过渡期间内。物业的销售、业主的入住是持续的过程,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时间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间的不确定性,因此,前期物业服务的期限也是不确定的。但是,一旦业主大会成立并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即终止,意味着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结束,进入了通常情况下的物业管理阶段。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由于前期物业管理涉及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为了防止建设单位侵占或者不了解未来业主的利益需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对合同形式作书面要求,便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权利,防止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权益的情况发生,发生纠纷时也有据可查。
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签订
虽然建设单位有权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但由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共同代表者的缺位,而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与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应当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引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过程,而招投标方式体现了机会均等的市场原则,既有利于遏制建设单位利用优势地位损害业主的权益,也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因此,《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一般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与衔接
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条款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基本相同,二者主要差别在于: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
2.合同期限不同。一般的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而《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此条规定不仅说明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也为两份合同的衔接作了规定。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仅仅是在业主不具备自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条件下的权宜措施,因此在业主自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条件具备后,必须赋予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自主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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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会被要求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有关物业服务的合同。购房者在购房时,通常会被要求签订这份合同,以便开发商能够向购房者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通常会包括以下内容:
1. 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2. 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3. 物业服务的期限和续约方式;
4.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购房者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应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自己清楚地了解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规定。如果对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有疑问,应该及时向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咨询,并在签订合同前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同时,购房者也应该保留好合同副本,以备日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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