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管理制度_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1.如何制定薪酬管理制度
2.薪酬管理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3.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4.薪酬管理制度
5.薪酬管理的工资制度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社会保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如何制定薪酬管理制度
职工薪酬制度由一般规定、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加班工资组成。
1、一般规定。
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标准、工资形式、津贴等劳动管理制度。公司严守当地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和其他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金额。
2、基本工资。
根据公司职务等级系统,每个工作岗位都有一个相应的职务等级,每一职务等级有对应的基本工资范围。公司根据员工的职务等级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范围。员工岗位变动的,应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3、补助津贴。
补助津贴由交通费津贴、独生子女费和工作费津贴构成。职工上下班乘用自备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发给交通津贴100元。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抚养一个子女的职工,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2.5元。职工配偶无经济来源的,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对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职工,每月一律发给工作餐津贴200元。
4、加班工资。
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职工,可在一个月以内要求调休。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长调休期限。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休或无法安排调休的,公司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薪酬管理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结合公司的生产、 经营、 管理特点, 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二章 年薪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2. 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 董事、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和特聘人员。
第三条 年薪制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三章 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四条 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部门经理以下人员。
第五条 工资模式: 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
1. 基本工资: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
2. 岗位工资:按公司等级序列,建立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3. 工龄工资: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建立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绩效工资: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 经营指标、 员工职责履行状况、 工作绩效考核结果
浮动。
5. 奖金(效益工资):与经营利润、 销售额、 特殊业绩、 贡献相联系,如项目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6. 津贴:交通津贴、 伙食津贴、 住房津贴、夜班(通宵)津贴、加班补贴等;
第六条? 关于岗位(职务)工资: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 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 1 年后考核, 再调整等级;根据变岗变薪原则, 晋升增薪, 降级减薪。 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 1 个月起调整。
第七条 关于奖金:由财务部提供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 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 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考核结果和奖金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与工资分开发放)。
第八条 关于工龄工资: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 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九条 其他注意事项。
1. 员工加班、 值班费用、各类津贴, 按月统计, 计入工资总额;
2. 被公司聘为中、 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 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 1~2 级;
第四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 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一条 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二条 非正式工享有的各种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5日。
第十四条 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十五条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每年 13 个月工资制, 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十七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 根据国家税法, 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八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 解释权归董事会。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一、薪酬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1、效益奖金:利润分享的一种形式,与绩效年薪同为高管的浮动薪酬,反映高管的短期业绩,其功能在于确保对当期业绩奖励的及时性,相当于高管作为“人力资本”的分红。
2、基础年薪:高管的固定薪酬,其功能在于补偿企业高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所需,以使他们按照所期望的经验及资历水平进行工作。
3、绩效年薪:也称目标奖金,反映高管的短期业绩,其功能在于确保对当期业绩奖励的及时性;基础年薪与绩效年薪的确定主要参考市场薪酬水平。
4、公司的:包括法定、与职务相关的补充、在职职务消费(如医疗保健、补充养老保险、俱乐部会员等)等,其功能在于提高高管的事业成就感与满足感。
5、长效激励薪酬: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递延奖金、退休金等,其出发点是激励高管考虑企业长期利益,加大了薪酬杠杆的激励力度和约束力度,其功能在于促使高管行为的长期化,降低代理成本,吸引和保留高管团队。
二、薪酬管理是在组织发展战略指导下,对员工薪酬支付原则、薪酬策略、薪酬水平、薪酬结构、薪酬构成进行确定、分配和调整的动态管理过程。
扩展资料:
1、在企业薪酬管理实践中,根据薪酬支付依据的不同,有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薪级工资等薪酬构成元素。通常企业选择一个或两个为主要形式,其他为形式。选择并确定工资制度形式是很关键的,这体现着公司的价值导向。
2、企业薪酬设计一般建立在价值评价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员工为企业创造的价值来进行价值分配。根据3P薪酬理论模型,存在着职位、能力、业绩三种不同的衡量维度,因而产生种不同的薪酬模式,即以职位为基础的薪酬模式,以能力为基础的薪酬模式和以业绩为基础的薪酬模式。
3、薪酬的“酬”固然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关键,但“薪”亦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所谓“薪”,就是物资,人都是受利益驱动的,不要指望我们的员工在不给任何工资的情况下就去干活,任何一件事情都应该有利益驱动的,企业的任何一个职位上的功能都应该和经济利益挂钩。
参考资料: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和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第四条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企业每年度围绕发展战略,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依据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管理要求,对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资水平的调整,作出预算安排,并且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第五条 工资总额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实现中央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
(二)坚持效益导向原则。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职工工资水平的确定以及增长应当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联系,切实实现职工工资能增能减,充分调动职工创效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优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持续增强企业活力。
(三)坚持分级管理。完善出资人依法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分级管理体制,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调控中央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薪酬分配。
(四)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中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分类实行差异化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和决定机制,引导中央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发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骨干作用。第二章 工资总额分级管理第六条 国资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定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公司治理、人力管理市场化程度等情况,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实行备案制或者核准制管理。第七条 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的中央企业,根据国资委管理制度和调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报经国资委同意后,依照办法科学编制职工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国资委对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备案管理。第八条 实行工资总额预算核准制管理的中央企业,根据国资委有关制度要求,科学编制职工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报国资委核准后实施。第九条 工资总额预算经国资委备案或者核准后,由中央企业根据所属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和经营性质,按照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要求,完善本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体系,并且组织开展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内部监督、评价工作。第十条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一般按照单一会计年度进行管理。对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经济效益年度间波动较大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可以探索按周期进行管理,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周期内的工资总额增长应当符合工资与效益联动的要求。第三章 工资总额分类管理第十一条 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央企业原则上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职工工资总额主要与企业利润总额、净利润、经济增加值、净资产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反映经济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指标挂钩。职工工资水平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结合市场或者行业对标科学合理确定。第十二条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中央企业原则上实行工资总额预算核准制管理。职工工资总额在主要与反映经济效益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挂钩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营业收入、任务完成率等体现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等情况的指标。职工工资水平根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贡献和经济效益,结合所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上述企业中,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三项制度改革到位、收入分配管理规范的,经国资委同意后,工资总额预算可以探索实行备案制管理。
薪酬管理的工资制度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薪资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公司工资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以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特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2.? 薪资方案说明
2.1薪资管理原则
2.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1)对于结构工资,应加强其中绩效工资的比重,以加强绩效工资的调节力度。
(2)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可考虑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
(4)对工资水平固定的计时工资(月薪),在工作者优秀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后,结合公司效益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上述绩效工资及奖励,人力部在结构工资中确定一定比例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并和绩效奖金一起发放。有关规定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这体现为奖金发放、年终发红、工资升级等方面。应当认识到,这种“分享”的支出,会换取员工很大的工作动力,可能带来相当高的经济回报,尤其是优异地完成经营目标任务,对公司做出杰出贡献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营销精英,更应当获得一定的利润分享,其对象及分享形式与水平,由董事会审核、批准,人力部具体实施。
2.1.3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主要体现在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年薪制业绩目标和分部门经营管理者的工作任务承包上。其实质是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的责任承包,并得到合理的经济回报,从而调动经营者创造效益的才能,达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2.1.4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
2.2工资要素的内容
根据工资的基本作用,并从工资制度目标和薪酬原则的角度出发,可以将工资划分以下要素:
(1)工作能力要素:这是员工任不同职别、获得不同工资的前提条件。工作能力要素主要从学历、职业资历、创造力、影响力等方面来考虑,其反映形式为基本工资。
职务要素:这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包括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跨度、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承担的风险、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等因素。其反映在职务工资上。
(3)劳动条件要素:这主要是指工作场所的物质环境因素。该要素在薪酬体系中主要反映在加班工资和相关(话费、降温费、工伤保险费等)上。
(4)个人贡献要素:这也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该要素反映在绩效工资奖金以及公司工龄工资。前者反映员工个人现在对公司的贡献,后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员工个人过去对公司的贡献。公司的一些项目,也具有对个人贡献的回报和激励作用。
(5)生活保障要素:公司员工工资水平高于规定的最低工资,反映了工资的保障作用,项目也反映了生活保障要素。
(6)其他,如伙食补贴、有薪等。
2.3工资的基本结构
上述工资要素可以归结为基准内、基准外两个部分:
个人工资额=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
这种结构在一般等级维工资制度中,是最常见的工资结构。在有些情况下,这两个部分可能不作区分而混在一起,如计件工资和销售提成工资。
2.3.1基准内工资:
基准内工资为公司薪资标准表中的各个项目,每一项目又分为若干等级,单位为每月**元。
(1)职等和级次。依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职务分8个职等,每一职等分为10个级次或级别,依现行的各岗位起薪点为依据确定了各级次的具体标准,以保证工资改革后各岗位与薪资标准的对应关系及其一致性,并利于工资晋级和职务升等的实际操作。
(2)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或底薪。为了将“死工资”变成“活工资”,从强化员工工作绩效出发,这部分工资将实行部分浮动的形式发放。
(3)职务工资。依员工所担任的职务及其责任轻重来设定。职务不同反映在职等及职务工资中其标准也不一样。但在同一个职等内职务工资基本是一样的,即在职务未升的情况下,职务工资也不升。
(4)加班工资。为了保障工资的合法性,本制度在设定标准时按基本工资的40%设定了加班工资,约高于法定2个百分点。
)工龄工资。以十足工龄计算,每年50元。
(6)计件工资。对个人劳动付出与工作绩效有紧密联系的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力部拟在工程岗位设定计件工资,具体方案由部门和人力部共同拟定。
(7)提成工资。对市场开发岗位员工实行与其销售业绩相联系的工资形式。具体方案由业务部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3.2基准外工资。
基准外工资是公司等级表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奖金。其他奖励、各种补贴和其他一些,具体见《项目》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3.3工资开支渠道
基准内工资和基准外工资中的部分项目如费、补贴等项目是属于经常性开支的生产费用,因此作为生产成本开支项目。而年终奖金等项目因与企业的整个盈利情况相关联,应从税前利润中开支,具体操作由财务部门把握。
2.3.4几个具体问题
(1)为激励员工士气,调动其积极性,并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可在一定时期后按级次晋级。
(2)公司对业绩优秀、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为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对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与需要和个人意愿,安排其休、商务考察、培训、参加研讨会、旅游等。
(4)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创新奖,对于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程施工等到方面提出改进意见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
3.实施内容
3.1本公司员工工资的基本类别,分为结构工资制、计件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
3.2结构工资分为基准内工资与基准外工资两个部分,包括若干项目,以职务等级为中心。结构工资的项目结构为:
上述工资的内容详见《薪资标准》、《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计件工资实行方案》、《业务人员销售提成方案》。
3.3员工工资晋升
3.3.1员工职务升等(升职)。依该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其对公司所做的贡献和公司岗位需要,经过人力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职务升等的,其工资晋级标准为:在现工资总额与升职后相对应的工资总额最接近的工资等级基础上上升一个等级。
3.3.2年度调薪
(1)调薪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B.所请各不得超过30天(含30天);
C.经考核合格;
D.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调薪时间:每年三月份、九月份。10-3月份年限届满的在3月份调薪,4-9月份年限届满的在9月份调薪。
(3)调薪标准:符合条件的调薪者,按现行工资总额所对应的职等和级次上调一个级次,原则上从第1级次往上调。但对现行工资总额在本制度规定的“薪资标准”第3级次以上人员的调薪,由部门申报人力部复核,总监/副总签意见,总经理批准后纳入调薪范围。否则不能参加当年度的调薪。
(4)调薪程序。符合基本条件的调薪人员名单→部门申报→(3月8日前或9月8日前)→人力部复核→组织考核→确定调薪者及级次(3月20日前或9月20日前)→副总/总监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实施。
(5)调薪计算时间:从年度届满后的次月计算。
(6)凡调薪者,在职务未升(升职)的情况下,一年内只能调薪一次(含试用期满转正)。
3.3试用期工资。7职等以上试用的人员工资按本制度薪资标准所对应的级资工资总额的80%支付,转正后100%支付。
3.4保底工资。业务人员没有销售额的月份,或者销售提成或计件工资不足500元时,由公司垫支,按500元发放当月工资。
3.5期工资。在公司规定的休期内休息的,享受基本工资部分,其他期一律无工资。
加班工资。由于本制度在工资结构中已设定了加班工资,因此员工在节日加班的,由部门安排换休,特殊情况部门报请加班工资,由总监/副总批准后,按本制度2.3.1条4款计算。
3.7费
3.7.1费是公司给予员工的劳动报酬之外的收入。它与工资一起发放,并作为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也放在工资范围内。具体项目见公司《项目》。
3.7.2本公司规定的项目中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如所请事当月超过15天或旷工半天以上的,取消享受该资格。
3.8奖金。分为单项奖、月奖、年终奖。
3.8.1单项奖是根据专项内容设定(如合理公建设奖、创新奖等)。
3.8.2月奖(绩效奖金),年终奖由公司依据效益达成情况,在税前利润中20-30%的范围内确定。奖金分配时一是要结合部门业绩及个人工作业绩,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指导下进行考核后进行;二是要拉开档次,量化各考核指标,便于实际操作。(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9扣除项目
3.9.1员工未达到预定的业绩指标,未完成本职工作者,所扣除的工资数额;
3.9.2违反规章制度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扣发工资或罚报数额;
3.9.3个人收入所得税(按国家规定标准代扣代缴);
3.9.4员工社会保险项目中个人应当交纳部分;
3.9.5迟到、缺勤、旷工等扣除的工资数额;
3.9.6公司制度规定其他应当扣除的款项。
3.10工资支付时间。工资于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如5日为节日则在4日发放,遇节日不顺延。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部。
在企业薪酬管理实践中,根据薪酬支付依据的不同,有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薪级工资等薪酬构成元素。通常企业选择一个或两个为主要形式,其他为形式。选择并确定工资制度形式是很关键的,这体现着公司的价值导向。
以下是几种主要的工资制度形式:
依据岗位或职务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称为岗位工资制或职务工资制;
依据技能或能力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称为技能工资制或能力工资制;
依据以绩效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如计件工资制、提成工资制、承包制等;
依据岗位(职务)和技能工资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称为岗位技能工资制或职务技能工资制;
依据岗位(职务)和绩效工资进行支付的工资体系称为岗位绩效工资制或职务绩效工资制。 职务工资制是简化了的岗位工资制,职务和岗位的区别在于,岗位不仅表达出层级还表达出工作性质,比如人力主管、财务部部长等就是岗位,而职务仅仅表达出来层级,比如主管、经理,以及科长、处长等。职务工资制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构得到广泛的应用。职务工资制只区分等级,事实上和岗位工资具有本质的不同,岗位工资体现不同岗位的差别,岗位价值综合反映了岗位层级、岗位工作性质等多方面因素,是市场导向的工资制度,而职务工资仅仅体现层级,是典型的等级制工资制度。
职务工资制特点和和岗位工资制的优缺点近似,但相对于岗位工资制,职务工资制有个最大的特点是:根据职务级别定酬,某些人可能没有从事什么岗位工作,但只要到了那个级别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这是对内部公平的最大挑战。 能力工资制根据员工所具备的能力向员工支付工资,员工能力不同,薪酬支付标准不同。在人力开发与管理中,能力多指一种胜任力和胜任特征,是员工具备的能够达成某种特定绩效或者是表现出某种有利于绩效达成的行为能力。
根据能力冰山模型,个人绩效行为能力由知识、技能、自我认知、品质和动机五大要素构成。知识是指个人在某一特定领域拥有的事实型与经验型信息;技能指结构化地运用知识完成某项具体工作的能力,即对某一特定领域所需技术与知识的掌握情况;自我认知是个人关于自己的身份、人格以及个人价值的自我感知;品质指个性、身体特征对环境和各种信息所表现出来的持续而稳定的行为特征;动机指在一个特定领域自然而持续的想法和偏好(如成就、亲和力、影响力),它们将驱动,引导和决定一个人的外在行动。其中,知识和技能“水面以上部分”,是外在表现,是容易了解与测量的部分,相对而言也比较容易通过培训来改变和发展;而自我认知、品质和动机是“水面以下部分”,是内在的、难以测量的部分,它们不太容易通过外界的影响而得到改变,但却对人员的行为与表现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技能工资制和能力工资制的理念是:“你有多大能力,就有多大的舞台”。技能工资制和能力工资制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给与员工足够的发展空间和舞台,如果员工技能或能力大大超过岗位工作要求,将给员工提供更高岗位工作机会,如果没有更高层次岗位空缺,也将给与超出岗位要求的技能和能力给与额外报酬。 绩效工资制是以个人业绩为付酬依据的薪酬制度,绩效工资制的核心在于建立公平合理的绩效评估系统。绩效工资制可以应用在任何领域,适用范围很广,在销售、生产等领域更是得到大家认可,计件工资制、提成工资制也都是绩效工资制。
绩效工资制的优点是:
(1)有利于个人和组织绩效提升。绩效工资制的用需要对绩效进行评价,给与员工一定的压力和动力,同时需要上级主管对下属不断进行绩效辅导和支持,因此会促进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的提升; (2)实现薪酬内部公平和效率目标。因为根据绩效付酬,有助于打破大锅饭、平均主义思想,鼓励多劳多得,因而实现薪酬的内部公平以及提高效率这两个目标;
(3)人工成本低。虽然对业绩优异者给与较高报酬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程度人工成本的增加,但事实上,优秀员工报酬增加是给公司带来价值为前提的,员工获得高报酬的同时公司获得了更多的利益;另一方面,公司给与业绩低下者较低薪酬或淘汰业绩低下者,这会大大降低工资成本。
绩效工资制的缺点是:
(1)短视行为:由于绩效工资与员工本期绩效相关,易造成员工只关注当期绩效产生短视行为,可能为了短期利益的提高而忽略组织长远的利益。
(2)员工忠诚度不足。如果绩效工资所占比例过大,固定工资太少或者没有,由于保健因素的缺乏,容易使员工产生不满意;另外这种工资制度不可避免会有员工被淘汰,员工流动率比较高,这两方面都会影响员工的忠诚度,影响组织的凝聚力。 组合工资制在企业薪酬管理实践中,除了以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中的一个为主要元素外,很多情况下是以两个元素为主,以充分发挥各种工资制度的优点。常见的组合工资制度有岗位技能工资制和岗位绩效工资制。
1、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是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为基础,以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基本工资制度。技能工资主要与劳动技能要素相对应,确定依据是岗位、职务对劳动技能的要求和雇员个人所具备的劳动技能水平。技术工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技能工资可分为初、中、高三大工资类别,每类又可分为不同的档次和等级。岗位工资与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三要素相对应,它的确定是依据三项劳动要素评价的总分数,划分几类岗位工资的标准,并设置相应档次,一般取一岗多薪的方式,视劳动要素的不同,同一岗位的工资有所差别。我国大多数企业在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改革中,除设置技能和岗位两个主要单元外,一般还加入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各种津贴等。
2、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得到广泛应用是因为在当前市场竞争中,为了激励员工,将员工业绩与收入联系起来是很多企业取的办法。除了在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之外,很多事业单位也取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构成。事业单位员工可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普通工人四个序列。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根据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通俗的讲就是获得了职称并且被聘用)来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来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技术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来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普通工人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根据任职者工龄、任本岗位年限以及岗位等级确定,其实质是对岗位工资进行修正,对经验丰富者给与更多报酬,取消工龄工资反映在薪级工资中。
绩效工资一般是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由各单位自主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可以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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