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制度怎么写 学生_奖罚制度
1.超市员工奖励罚款制度
2.工程技术部的奖罚制度是什么?
3.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关于计分考核奖罚罪犯的规定》的通知
4.酒店餐饮的规章制度和奖罚制度分别是什么?
给你一个参考吧~
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 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 捏造事实骗取休者。
5.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 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 故意撕毁公文者。
4.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 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 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 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十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 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在公司内聚众。
4.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 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 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 .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 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 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 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1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
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十三、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这个只是一个大概性的模板,具体还需要依照你公司的类型,经营范围以及人力分配作为参考依据设定。
超市员工奖励罚款制度
酒店员工奖罚条例细则
一、惩处条例
警告
1、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吃零食。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4、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5、不走楼梯,非工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电梯。
6、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酒店外人员进入酒店。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1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元以上。
轻度过失
1、一个月之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4、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5、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6、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8、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3元以上;管理者处以5元以上。
小过失
1、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2、工作不认真、不热情受到客人或领导投诉。
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4、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至影响客人休息。
5、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客服务工作。
6、违反各岗位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隐患。
7、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8、擅自动用宾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经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设备。
9、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10、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报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机密,遗失酒店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5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0元以上。
大过失
1、三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记小过失处理。
2、二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受到宾客或领导的投诉。
3、工作时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严重损失。
5、上班时饮酒或带有醉态。
6、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合理工作,态度恶劣。
7、工作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8、其他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1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5元以上。
辞退、除名或开除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2、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盗窃或私拿酒店物品,私开客房。
5、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
6、酗酒、造成恶劣影响。
7、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领导指派的合理工作,经教育无效。
8、故意损坏公物。
9、利用公职谋私,贪污、挪用公款。
10、对外界发表有关酒店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酒店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酒店形象。
11、记一次大过失或两次小过失或警告后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12、其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2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0元以上。
二、奖励条例
1、 在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除班前会上表扬外,可奖励5元以上。
2、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服务质量或节能降耗做出贡献。除表扬外,可奖励10元以上。
3、 优质服务,受到酒店领导或客人好评。除表扬外,可奖励15元以上。
4、 责任心强,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5、 拾金不昧,为酒店赢得声誉。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6、 扎实工作、吃苦耐劳、团结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或得到职位提升。
7、 见义勇为,保护集体和宾客财产生命安全。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
8、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除表扬外可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工程技术部的奖罚制度是什么?
法律分析:奖励分为:(1)嘉奖;(2)小工;(3)大功;(4)晋升。处罚分为:(1)申诫;(2)小过;(3)大过;(4)开除或停职;。
法律依据:《超市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奖励可分为:(1)嘉奖:每次嘉奖给与现金20元的奖励;(2)小工:每次小工给与现金60元的奖励;(3)大功:每次大功给与现金180元的奖励;(4)晋升:岗位级别晋升一级。处罚可分为:(1)申诫:每次申诫给与现金20元的罚款;(2)小过:每次小过给与现金60元的罚款;(3)大过:每次申诫给与现金180元的罚款;(4)停职或者开除。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关于计分考核奖罚罪犯的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技术部根据各组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x0d\\x0d\第二条:技术部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各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x0d\\x0d\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技术部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x0d\\x0d\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x0d\\x0d\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x0d\\x0d\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x0d\\x0d\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x0d\\x0d\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x0d\\x0d\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x0d\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x0d\\x0d\4.总经理批准;\x0d\\x0d\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1.通报批评;2.经济处罚;3.降级;4.辞退。\x0d\\x0d\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x0d\\x0d\1.完成本部工作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x0d\\x0d\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x0d\\x0d\3.节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x0d\\x0d\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x0d\\x0d\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x0d\\x0d\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x0d\\x0d\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x0d\\x0d\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x0d\\x0d\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x0d\\x0d\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x0d\\x0d\3.设计错误、规格书错误、样品交货延期等轻微过失罚款50元;\x0d\\x0d\4.量产期间发现设计错误、工艺条件错误等重大过失罚款200元;\x0d\\x0d\5.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x0d\\x0d\6.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x0d\\x0d\7.不配合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x0d\\x0d\8.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x0d\\x0d\9.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x0d\10.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x0d\\x0d\11.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x0d\\x0d\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x0d\\x0d\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x0d\\x0d\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x0d\\x0d\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x0d\\x0d\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x0d\\x0d\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x0d\\x0d\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x0d\\x0d\7.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x0d\\x0d\8.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x0d\\x0d\9.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x0d\\x0d\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x0d\\x0d\11.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x0d\\x0d\12.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x0d\\x0d\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x0d\\x0d\第十一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x0d\\x0d\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技术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酒店餐饮的规章制度和奖罚制度分别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改革和完善对罪犯的考核奖罚制度,准确运用计分的办法考核罪犯的改造表现,以有效地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提高改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劳动改造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管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对罪犯的计分考核奖罚办法,要做到指标合理,考核准确,手续简便,奖罚合法。第三条 计分考核奖罚罪犯,必须坚持合法的原则,注重思想改造的原则,计分考核与管理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的原则,干部直接考核的原则,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第四条 对罪犯按月实行考核,在达到百分的基础上,对积极改造的给予奖分,对有违纪行为者给予扣分;并以奖分、扣分的累计分数作为行政奖罚的依据,实行不同的处遇。第五条 干部在计分考核过程中应当秉公执法,严禁利用计分考核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六条 考核分为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两部分,思想改造满分为55分,劳动改造满分为45分。第七条 罪犯在改造期间达到以下各项要求的,可以得到思想改造基础分满分,劳改机关还可视情节给予奖分。
(一)承认犯罪事实,认识犯罪危害,认罪悔罪,服从判决;
(二)认真学法,自觉改造世界观,如实向干部汇报思想,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三)服从管教,严禁遵守监规纪律,积极维护劳动、学习、生活秩序,爱护公共财物,讲究卫生,讲究文明礼貌;
(四)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学习态度端正,考核成绩合格。第八条 罪犯在改造期间达到以下各项要求的,可以得到劳动改造基础分满分,劳改机关还可视情节给予奖分:
(一)积极劳动,服从调配,按时完成规定的生产指标和劳动定额;
(二)重视劳动质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次品、废品率不超过规定指标;
(三)物质消耗不超过规定指标,注意修旧利废和增产节约;
(四)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定,未发生生产事故,爱护劳动工具,保持劳动环境整洁卫生。第三章 考核的组织和方法第九条 监狱、劳改队、少管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掌握和处理考核、奖罚中的重大问题,具体业务由狱政部门办理。
大队、中队成立由干部组成的考核评审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第十条 干部应当直接考核罪犯,做好数据汇总和台帐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考核计分要严格依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做到的计满分,做不到的扣分,完成好的加分。对加分、扣分不服时,可以提出申辩,考核评审组或考核领导小组应当认真复查,并及时给予明确答复。第十二条 加、扣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对罪犯需给予加、扣分时,由分管干部按规定填写《加、扣分审批单》,报考核评审组集体审核后,由主管干部依据该核定的事实和审批权限实行专人审批。第十三条 加、扣分的审批权,根据分数多少,分别由中队、大队、支队(监狱)行使,任何人都不得越权加分或扣分。第十四条 百分考核实行“日记载、周评议、月公布”制度。对罪犯给予加、扣分的,应当及时公布,随时听取意见,并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第十五条 思想改造与劳动改造两者分数不得相互替补。凡月度思想改造、劳动改造均满基础分的,其超分可计入累计积分;思想改造不满基础分,劳动改造超过基础分并得奖分的,只享受物质、经济奖励。第十六条 凡恶习不改,有重犯原犯罪性质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在同样条件下从重扣分;对原犯罪有突出悔改表现的,给予高分奖励。第十七条 凡有工时定额的劳动,一律按工时定额进行考核;无工时定额的劳动,可参照考核内容,以人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进行考核。第十八条 罪犯在保外就医、入监教育和出监教育以及住院治疗期间,不纳入百分考核范围。老、病、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主要考核思想改造表现。第十九条 罪犯在禁闭或严管期间,不参加计分考核,同时要根据其违纪行为从重扣分,但所余积分仍然有效。解除禁闭或严管,经1个月考察后,继续计分考核。第二十条 罪犯在期间又犯罪的,除依法惩处外,以前所得积分一律取消,处理后经3个月考察重新计分。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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